從2025年2月起,新南威爾士州出售的電動移動設備(如電動自行車和電動滑板車)中使用的鋰電池將適用新的強制性安全標準。
這些標準將通過降低這些產品引發火災的風險,增強消費者安全。
電池的標準列表:
1、電動自行車電池:
- EN 50604-1:2016+A1:2021 - 輕型電動車用二次鋰電池,
- IEC 62133-2:2017 - 含有堿性或其他非酸性電解質的二次電池和電池 - 便攜式密封二次電池的安全要求,以及由它們制成的電池,用于便攜式應用 - 第2部分:鋰系統,
- UL 2271 - 輕型電動車(LEV)應用中使用的電池
2、電動滑板車、電動滑板和懸浮板電池:
- AS/NZS 60335.2.114:2023 - 家庭和類似電器 - 安全。第2.114部分:個人電動運輸工具的特定要求,
- UL 2271 - 輕型電動車(LEV)應用中使用的電池
產品的標準列表:
1、電動自行車:
對于最大連續額定輸出不超過500瓦的電動自行車:
- AS 15194:2016 - 自行車 - 電動助力自行車 - EPAC自行車(也稱為電動輔助自行車),
- EN 15194:2017+A1:2023 - 自行車 - 電動助力自行車 - EPAC自行車,
- UL 2849 - 電動自行車的電氣系統
對于最大連續額定輸出超過500瓦的電動自行車:
- UL 2849 - 電動自行車的電氣系統
2、電動滑板車、電動滑板和懸浮板:
- AS/NZS 60335.2.114:2023 - 家庭和類似電器 - 安全。第2.114部分:個人電動運輸工具的特定要求,
- EN 17128 - 用于運輸人員和貨物的輕型機動車輛及相關設施,且不需要獲得道路使用型式批準 - 個人輕型電動車(PLEC) - 要求和測試方法,
- UL 2272 - 個人電動移動設備的電氣系統
來源:tbt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