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著作權人許可,復制、發行其作品的是違法行為。日前,(江蘇省)揚州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公布在文旅市場執法過程中出現了典型案例。執法人員根據線索對儀征市某玩具廠進行查處,發現其生產完成但還未交付的假冒毛絨玩具387件,均帶有"迪士尼"標志。
據介紹,儀征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接案件移送:上海浦東新區公安在上海迪士尼門前發現有群眾私下兜售帶有“迪士尼”標志的毛絨玩具“玲娜貝爾”,價格遠低于官網標價。調查發現,上述“玲娜貝爾”毛絨玩具是通過互聯網從儀征某毛絨玩具廠家進貨,再進行線下兜售。
執法人員根據線索對儀征市某玩具廠進行檢查,在該場所倉庫內發現生產完成但還未交付的“玲娜貝爾”毛絨玩具387件,均帶有“迪士尼”標志。
執法人員對實際經營者陳某進行了調查詢問,陳某承認其輕信朋友周某“玲娜貝爾”不需要授權的言辭,用周某提供的布料和商標等原材料,為周某生產“玲娜貝爾”5000余件,收取貨款90000余元。
因該案涉案物品數量和涉案金額較大,檢察院對同案犯周某等人作出起訴決定,最終周某等人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不等,陳某因缺少主觀故意,經營的企業在調查期間也完成企業合規整改,檢察院最終作出不起訴決定,由儀征市文體廣電和旅游局進行處罰。
揚州市文化市場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相關人士表示,當事人以盈利為目的,侵犯他人著作權,制售并向公眾傳播侵權復制品,構成不正當競爭,損害經濟秩序和公共利益。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十條第一款的規定。最終對當事人陳某處以沒收侵權復制品、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的行政處罰。同時提醒消費者,應理性對待熱門商品,通過線下專賣店及線上官方旗艦店等正規渠道購買正版授權的商品,謹防上當受騙。(揚州發布 記者 居小春 通訊員 蔡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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