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達州一19歲男子網購仿真槍被判刑新聞引起人們關注。據悉19歲的劉為明花3萬元在臺灣賣家手里購買了24把仿真槍。而這批仿真槍在福建被海關查獲。法院認為劉為明違反槍支管理法規,構成走私武器罪且情節嚴重,被判處無期徒刑。但劉為明父母表示將堅持上訴到底,哪怕傾家蕩產。男子網購仿真槍被判刑,網友也展開議論,有網友表示確實量刑過重,但也有網友認為花3萬買24把玩具槍,背后是否真那么單純,難以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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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少年劉為明(化名)1996年4月生,從小在達州市大竹縣捏玩具槍長大的他夢想在18歲參軍。46歲的父親劉行忠在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并不諱言這個獨生子的叛逆———個頭1.6米,沉默寡言,曾考過數學第一,也在初二輟學,原因很簡單,兒子說在學校被欺負,上廁所被人偷走了廁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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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及成人禮的時候,劉為明通過QQ向臺灣賣家網購仿真槍,2014年夏天他獨自一人在家,被千里迢迢趕來的福建石獅海關緝私分局逮捕。44歲的母親胡國繼記得,那天夫妻倆趕回老家割稻谷,聽說兒子被抓,匆忙趕回,對方解釋說他走私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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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記者獲得的泉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披露,2013年8月,劉為明開始通過QQ與臺灣賣家“碧海藍天”(以下簡稱“臺灣賣家”)商談購買槍支事宜,2014年7月1日前后,他在臺灣賣家提供的網址里選購了24支仿真槍并將相應的槍支型號發給了臺灣賣家。槍支貨款和代購服務費共計305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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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稱,2014年7月15日,為逃避海關監管,賣家將24支仿真槍支藏于飲水機箱體內部,輾轉交由臺灣、廈門、泉州、金門等物流、進出口公司進行報關、繳納關稅、轉運。7月22日凌晨,該批槍支被石獅海關緝私分局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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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訴書指出,經鑒定,24支仿真槍支有21支以壓縮氣體為動力發射彈丸,其中20支具有致傷力,認定為槍支;1支不能確定是否具有致傷力,不能確定是否為槍支;3支不具有致傷力,認定為仿真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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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檢察院認為,被告人劉為明向境外賣家購買非法入境槍支,情節特別嚴重,行為已觸犯《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條之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應以走私武器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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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開庭時,周玉忠提交了3萬余字的辯護詞和300多頁的材料,以證明涉案槍形物不屬于法律意義上的槍支,劉某也絕對無走私武器的故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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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一審宣判,劉為明因走私武器罪判處無期徒刑,次日劉不服判決向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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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初,他們收到福建省高院的刑事裁定書———決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氨驹菏芾砗?,依法組成合議庭,經過閱卷,詢問原審被告人,聽取辯護人的意見,認為本案事實清楚,決定不開庭審理,現已審理終結?!?/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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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高院則認為,劉走私槍支多達20支,屬走私武器“情節特別嚴重”,且無任何減輕、免除處罰情節,“原審已充分考慮相關酌定從寬情節,從輕判處劉某無期徒刑,量刑適當?!币勒障嚓P法律法規,駁回上述,維持原判,本裁定為終審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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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相信政策,就生這一個兒子,我們不管誰管,他沒了我們怎么辦?”劉為明的父母仍然表示將堅持上訴到底,哪怕傾家蕩產。“不求兒子養老,只求兒子能好好活著?!?/di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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