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特曼玩具(資料圖片)
【長江網訊】長江商報(記者 周慧 實習生 夏邦皓)武漢一超市因銷售類似“奧特曼”形象的玩具,被“奧特曼”在華的一家形象管理公司告上法庭,近日此案在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開庭。據悉,“奧特曼”維權風暴已經席卷了大半中國。
1996年4月,日本的“迪迦奧特曼”制作完成,同年進入中國,2006年獲版權登記,2007年日本公司授權上海華創公司在中國內地獨家行使“奧特曼”系列影視片的發行權、放映權及該作品的商品化權。
2010年,華創公司發現武漢一家大型超市銷售一款名為“百變超人”的兒童玩具,模仿“迪迦奧特曼”等人物形象,未經授權。“百變超人”玩具及其包裝的玩具實物,與“奧特曼”系列形象比對,相同部分是頭部為頭盔形、眼睛突起、頭頂部有突出物、無眉、無發、身穿彩色連體緊身衣,其余部分如頭盔形頭部的條紋形狀、耳朵形狀、服裝色彩搭配等,則有所不同。
華創公司認為,該超市未經許可,在其銷售的商品上復制使用“迪迦奧特曼”人物形象的行為,嚴重侵犯了人物形象的著作權,遂起訴至法院,請求判令超市和生產廠商立即停止侵權行為,銷毀其未出售的相關樣品、半成品、產成品及相關標志,登報公開道歉,賠償經濟損失。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訪談
原告:不為索賠,只為凈化市場
華創公司本案的代理律師林少東告訴記者,從廣州、福建到湖北,奧特曼的維權足跡遍布半個中國,武漢的這次侵權形式是以銷售侵權產品為主,沿海一些地區才是生產侵權產品的源頭所在,被侵權的地域范圍大、數量多、取證難,“盜版的玩具肯定比我們正版的要賣得便宜,損失難以評估。”
“我們在廣州、福建等許多地方打過相關的官司,基本上都贏了,在武漢應該也沒什么大問題。”林少東說,“當然,我們也會選擇調解,畢竟我們并不單是為了索賠,關鍵是為了凈化市場。”
有專家指出,一些廠家擅自將知名動漫形象印在產品上或仿造生產,侵犯著作權。作為經銷商,很多商場、超市沒有盡到審查義務,為不法廠家提供了生存空間,也應承擔一部分法律責任。?